按照規定,這種事情又怎么可能告訴嫌疑犯呢,但是很奇怪的是,刑警隊長竟然開口說了,更奇怪的是,邊上那個陪審兼記錄的家伙竟然對此也毫無反應。
“我們在嫌犯現在居住的地方,也就是田某某的家中,搜查到一包重達一百克的5號冰毒,還有三千克軟性毒.品?!?br/>
方石眨了眨眼睛,這事好玩了,一百克?夠槍斃不?
“可是,你們是怎么知道那間房子里有這些東西的?”
“有人舉報?!?br/>
“什么人舉報?”
“徐聞先?!?br/>
“他是什么人?”
“線人,我們的線人,經常為警方提供線索?!?br/>
“他是從何而知的?”
“他說他目睹了嫌犯跟某人交易的經過,然后跟蹤到了嫌犯現在居住的地方。”
“交易?什么時候的事情?”
“昨天晚上?!?br/>
“那么他為何到今天才向你們檢舉?”
“...不知道。”
“他不怕嫌犯昨夜就將東西轉移?”
“....不知道?!?br/>
“你沒有懷疑過?”
“有,不過楊虎和徐永波都認為應該重視這個線索,先將東西找出來,然后再說其他,我覺得這也很有道理?!?br/>
“你當時就沒想過放長線釣大魚?為什么這么著急就進行抓捕?”
“嫌犯是外地人,徐永波擔心嫌犯隨時會逃走,我也覺得有道理?!?br/>
“你認識嫌犯?”
“不認識?!?br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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