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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嗤!

    手起刀落間,一股龐大的熱流涌入體內。

    也許是刀鋒銳利,也許是運氣使然,程龍的第一次,竟然老練地像是一位職業殺手,熟睡中的沙皮,死之前沒有感受到任何痛楚。

    “死的這么安詳,便宜你了?!?br/>
    程龍罵罵咧咧的拔出匕首,注意到床頭有盒抽紙,于是抽出一張,帶進衛生間。

    不要誤會,他不是突然想上大號,而是要用紙巾擰水龍頭,沖洗刀刃上的血漬,以免留下指紋。

    之前靜坐的那一個小時,他也沒有觸碰任何物品,至于可能掉落頭發、皮屑,在這個年代根本不用操心。

    DNA檢驗成為法庭證據,全世界都要等到21世紀之后。

    現階段,能夠直接證明兇手的有利證據,只有指紋,因此人證就成了事關重要的一環,假如所有目擊證人都不敢指認兇手,證物又不夠充足,哪怕警方明知某人是罪犯,也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對方逍遙法外。

    程龍有三格儲物欄,一格存放嗜血珠,一格存放匕首,還有一格空余。

    所以,他只需要保持足夠的警惕,拿東西時墊上紙巾,或者提前準備一雙手套,就不會留下任何證據。

    “手套的確是懲惡除奸,居家旅行必備之物,下次動手,一定要備上幾雙……”

    程龍假裝社團新人,暗殺沙皮,完全是臨時起意,并沒有準備周祥的計劃,所以顯得比較倉促。

    不過這也正常。

    畢竟是第一次,潦草就對了。

    真要什么都想到,那他就不是老實孩子了。

    “雖然你是個爛人,還吸粉,但你的一身精血,怎么著也比雞鴨鵝強上不少……”程龍拿出嗜血珠,立于尸身上方。

    轉眼間,就見絲絲縷縷的血霧,從沙皮胸口處溢出,向上飄浮,快速涌向嗜血珠,沙皮的尸身也因此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干癟。

    過程極其恐怖!

    程龍一時間有些難以接受。

    盡管在此之前,他已經用老母雞做過實驗,但雞和人不一樣,前者是家禽、是食物,宰殺與烹飪的方式,都能玩出花來。

    后者,則是和他一樣的人。